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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roduct Category《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物控制标准》有关恶臭污染物监测与排放限值的比较
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(GB16889-2008)发布已经很多年了,一直没有修改,随着环保事业的快速发展,旧的标准已经严重不能满足环保要求了,新的标准也呼之欲出,近日,生态环保部发布了新的标准“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"征求意见稿。其中有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方面主要有以下内容:
依据的标准
GB 14554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
GB/T 14675 空气质量 恶臭的测定 三点比较式臭袋法
GB/T 14678 空气质量 硫化氢、甲硫醇、甲硫醚和二甲二硫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
运行要求
填埋场在运行中应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恶臭物质的扩散。在填埋场周围环境敏感点方位的场界的恶臭污染物质量浓度应符合 GB 14554 的规定。
恶臭污染物监测要求
填埋场运行期间,运营单位应对场界恶臭污染物进行监测,频率为每月至少 1 次。
恶臭污染物监测应按照 GB/T 14675 和 GB/T 14678 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。
新旧标准在恶臭污染物的监测与排放标准方面基本没有大的改动。
但各省在出台地方标准的时候,要更严格一些,下面我们拿河北的标准比较一下:
河北省于2018年4月1日实施了地方标准《生活垃圾填埋场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DB13/2697-2018)
依据标准是
GB14554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
GB16297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
GB/T14675空气质量恶臭的测定三点比较式臭袋法
GB/T14678空气质量硫化氢、甲硫醇、甲硫醚和二甲二硫的测定气相色谱法
HJ533环境空气和废气氨的测定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
HJ534环境空气氨的测定次氯酸钠-水杨酸分光光度法
HJ759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罐采样/气相色谱-质谱法
HJ819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
HJ905恶臭污染环境监测技术规范
《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》(第四版增补版),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,2003
有组织排放源(渗滤液处理设施排气筒)臭气浓度排放限值应符合下表的规定:
+
臭气浓度排放限值 | ||
序号 | 控制项目 |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(无量纲) |
1 | 臭气浓度 | 1000 |
周界监控点恶臭污染物排放限值应符合下表中的规定:
周界监控点恶臭污染物排放限值 | ||
序号 | 控制项目 | 浓度限值mg/m3 |
1 | 氨 | 0.2 |
2 | 硫化氢 | 0.03 |
3 | 甲硫醇 | 0.002 |
4 | 甲硫醚 | 0.02 |
5 | 二甲二硫 | 0.04 |
6 | 臭气浓度(无量纲) | 20 |
河北地标恶臭污染物排放监测要求
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每3个月对周界恶臭污染物进行一次监督性监测。
有组织排放源臭气浓度和周界监控点恶臭污染物的监测采样按GB14554、HJ905的规定执行。
周界监控点恶臭污染物浓度的监测,应选择在气味最大时段内采样,样品采集次数应不少于3次,取其最大测定值。
臭气浓度瞬时采样,以任一时段采样结果的最大值作为达标评价的依据。
生活垃圾填埋场应按照有关法律和《环境监测管理办法》相关要求,建立监测制度,制定监测方案,对污染物排放状况及其对周边环境质量的影响开展自行监测,保存原始监测记录,并公布监测结果。自行监测要求参照HJ819执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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