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好!欢迎访问天津润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网站!
全国服务咨询热线:

15611538392

article技术文章
首页 > 技术文章 > 恶臭污染气体采样频次

恶臭污染气体采样频次

更新时间:2019-12-26      点击次数:4470

 采样频次
 
 1、 有组织排放源的采样频次
 
  a)连续有组织排放源按生产周期确定采样频次,样品采集次数不小于 3 次,取其大测定值。生产周期在 8h 以内的,采样间隔不小于 2h;生产周期大于 8h 的,采样间隔不小于 4h。
 
  b)间歇有组织排放源应在恶臭污染浓度高时段采样,样品采集次数不小于 3 次,取其大测定值。


2、无组织排放源的采样频次
 
  a)连续无组织排放源每 2h 采集一次,共采集 4 次,取其大测定值。
 
  b)间歇无组织排放源应在恶臭污染浓度高时段采样,样品采集次数不少于 3 次,取其大测定值。
 
3、环境空气的采样频次
 
  对于环境空气敏感点的监测,根据现场踏勘、调查确定的时段采样,样品采集次数不少于 3 次,取其大测定值。
 

版权所有 © 2024 天津润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(www.sandstoneir.com) All Rights Reserved    备案号:津ICP备2021002137号-2    sitemap.xml    管理登陆    技术支持:化工仪器网
Baidu
map